
【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】10月16日,中国人民银行就《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管理规则》公开征求意见。该《规则》共二十八条,从发行人、承销商、投资人三个维度强化对债券发行行为的规范。

具体来看,《规则》一是规范发行人的发行定价行为,明确禁止发行人认购或变相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,禁止干预投资者认购决策或以返费等方式干扰定价,并要求优化承销机构选聘机制。二是规范承销机构的承销行为,禁止低价承销,规定承销费不得明显低于行业公允水平;禁止事先承诺债券投标价格或发行价格(利率);规范包销、代投代缴等行为,强化利益冲突与信息隔离等内控要求。三是规范投资者的认购行为,禁止虚假投标、蓄意大量申报并撤销,以及以干扰价格为目的明显低价投标等行为。此外,《规则》还对内幕交易、利益输送等提出明确禁止性要求。
在发行流程方面,《规则》要求簿记场所应全程记录所有询价、调整、定价决策信息,形成不可篡改的记录以供事后核查。监督管理方面,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进行监督管理,建立一线监测、自律管理、行政监管和统一执法闭环管理机制,并加强行刑衔接,对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(由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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